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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侯公涛等三位县级河长的通知
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4-03-01 浏览次数:

西河﹝2024﹞1号

西平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侯公涛等三位县级河长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更好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经县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同意,将部分县级河长及协助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的河长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3月1日

      西平县县级河长调整名单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侯公涛 县委书记

  总 河 长:甘泉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二、新调整县级河长

  小洪河县级河长:甘泉,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水利局协助。

  其他河流县级河长及协助单位不变。

  三、县级河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

  3、协调解决跨乡镇河道(段)“河长制”工作。

  4、负责乡镇级“河长”述职及考核工作。

  5、定期向市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市河长办。

  6、及时记录河长日志,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

  四、县级河长协助单位职责

  县级河长协助单位负责协助县级河长开展河湖管护相关工作,督促河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县级河长会议,开展县级河长巡河相关筹备工作,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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