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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西平县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3-10-11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农村教师住房问题,促使农村教师安心从教,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创新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确保农村教师能留得下、稳得住。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物分配价格补贴的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有序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坚持市场化运作、政策性优惠,充分体现对农村教师的关怀爱护;

  坚持自愿原则,引导农村教师结合自身需要购买;

  坚持选址合理、设计优良、节能环保,确保建设品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物建设提供商品住房方式。依据驻马店5年(2019-2023)农村教师优惠商品住房规划900套的目标任务,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2020年完成150套、2021年完成200套、2022年完成250套、2023年完成300套农村教师住房任务。

  三、保障对象

  西平县农村学校(含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

  四、解决方式

  根据农村教师住房需求状况,积极建设农村教师住房项目,通过实物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商品住房,每套面积不宜超过120平方米,原则上每平方米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按35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此类商品住房可按照普通商品住房规定程序办理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可上市交易。

  五、落实支持政策

  (一)确保用地供应。依据西平农村教师住房年度建设 任务,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农村教师住房项目涉及新增建设 用地的,单独组卷,随报随批。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 有土地,优先安排用于农村教师住房项目建设。农村教师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挂牌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土地出让金按 合同约定可采取分期方式缴纳。建成的住房按照限定销售对 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销售。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 “靠前”服务,加快办理。

  (二)拓宽资金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度。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教师住房项目建设,并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社会事业的各项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教师住房项目提供低息贷款支持。强化农村教师住房项目销售(预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企业所得的除外)给予减免。鼓励金融机构、公积金管理机构为教师购房提供商业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商业按揭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

  (四)确保项目品质。坚持科学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项目设计美观大方、户型合理,外观整体有明确标识,容积率不高于2.5, 户型以三室两厅为主,确保设计合理、功能齐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加快建设进度。企业可交纳30%的竞价保证金,参加土地招拍挂。中标企业拿到土地后,可按规划先行开工建设,半年内补齐所有手续,免于处罚。

  六、加强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推进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教师住房情况调查,确定解决对象、需求数量和类型、时序安排等,拿出分配方案,项目达到预售条件一个月内完善缴款手续。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年度建设任务情况,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与农村教师住房项目有关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年度县政府投资项目台账。财政部门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统筹做好相应的资金筹措等工作,加强财政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落实农村教师住房项目建设信贷支持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落实农村教师住房项目的规划手续办理;负责落实农村教师住房项目的土地挂牌出让,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对农村教师住房项目建设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予以统筹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农村教师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做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村教师住房项目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

  (三) 时间节点要求。1、县发展改革委应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工作。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在6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选址,7月中旬完成土地挂牌出让工作。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在8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前期地质勘察、图纸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争取项目在8月底前开工建设。

  (四) 加强绩效监督。加强对农村教师住房工作的绩效评价,定期对农村教师住房工作进行督促,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推进教师住房工作进度快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教师住房工作进度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五) 逐步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教师申报、购买、分配、监管等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教师住房管理,稳妥推进农村教师购买住房工作,确保教师在农村学校留得下、稳得住。

  (六)加强信息沟通。教育部门动态掌握农村教师住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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