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受理一次性告知单
业务名称: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责任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和变更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3、证明户主或与户主关系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申请 -受理-办结
咨询电话:0396-2133062
受理电话:各派出所电话
监督电话:0396-213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