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来源: 商务局 时间: 2018-11-06 浏览次数:

  商务局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一、取消的行政职权

  (一)行政许可(0项)

  (二)行政处罚(0项)

  (三)行政强制(0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给付(0项)

  (六)行政检查(0项)

  (七)行政确认(0项)

  (八)其他职权(0项)

  二、新增的行政职权

  (一)行政许可(0项)

  (二)行政处罚(0项)

  (三)行政强制(0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给付(0项)

  (六)行政检查(0项)

  (七)行政确认(0项)

  (八)其他职权(0项)

  三、保留的行政职权

     (一)行政确认(共4项)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3、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登记

  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登记

     (二)行政检查(共10项)

  1、散装水泥市场检查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检查

  3、零售商促销行为检查

  4、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

  5、洗染业市场检查

  6、成品油市场检查

  7、家电服务业市场检查

  8、家庭服务业市场检查

  9、餐饮业市场检查

  10、美容美发业市场检查

  11、沐浴业市场检查

  1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查

  13、汽车销售市场检查

  14、典当行业监督检查

     (四)行政处罚(共10项)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销售走私成品油的,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处罚

  2、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未履行备案的处罚

  3、违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处罚

  4、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处罚

  5、关于违反《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罚

  6、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处罚

  7、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的处罚

  8、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处罚

  9、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的处罚

  10、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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