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主要内容
西平县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共计203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22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职权47项。权责清单将在西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西平县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共计170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15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职权29项。权责清单将在西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严格执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一是要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司法局审查后报县政府审定。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要加大纠错和追责力度。坚持“有错必究、追责必严”原则,按照行使权力所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做到“有权必有责”,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
各乡镇(街道)的权责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附件:出山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