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卫健体委 时间: 2023-04-03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西平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结合县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我县中医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功能,构建以县级中医院为龙头、各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做优做强县级中医医院,持续推进核心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和新业态,初步建成特色鲜明、成果丰富、优势突出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县委县政府出台《中共西平县委、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西平县“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扩大中医医疗、科研、教育等机构建设用地的供给。

(二)夯实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力争中医药优质资源布局更加均衡,构建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强化县中医医院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分级诊疗,落实双向转诊,加强中医医联体、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强化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中药房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县中医院通过管理输出、专科联盟、技术推广等方式引导优质中医资源下沉,推进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鼓励中医医师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开展中医馆、中医阁等级建设,按照各级别建设要求和标准加强内涵建设,接入并规范使用中医健康信息平台。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分类别、多层次、特色鲜明、覆盖面广的中医药人才培育机制。积极用好人才政策,引进中医药高精尖人才,不断完善事业发展平台。深入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和“西学中”人才培养,力争培养一批中西医融会贯通的复合型医学人才队伍。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力度。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人数占比至少达到25%以上。全县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者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中医院开设治未病科、康复科和感染科,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比例达到100%。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提高中医院应急和综合救治能力,将中医药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优势,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专家组,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全程参与传染病预防、诊治、康复工作。

(六)注重中医药文化普及与传播。

  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培育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进行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传播,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建立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机制,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创建中医药文化特色校园,普及中医药文化课程。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七)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河南省中医药条例》,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中医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中医药法治监管体系。加强中医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中医药监管工作,充实配备中医药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于机构内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全面提高中医药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健体委,负责创建工作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3年2月28日前)

  组织有关人员到创建成功的市县观摩学习,摸清我县基层中医药发展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等。

(二)安排部署(2023年3月15日前)

  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布置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作标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保证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三)创建阶段(2023年3月15日—2023年9月15日)

  县有关单位要积极提供相关政策支持,落实好担负的创建任务,全县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创建标准和评审细则的要求,落实专项工作,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四)初评阶段

  按照有关程序,向市卫健委申报,邀请省市相关领导、专家到我县进行现场指导,并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经市级审查达标后,积极准备迎接省卫健委的现场评审。

(五)评审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2月)

  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资料汇总,积极迎接省卫健委专家组对我县进行现场评审。

(六)国家级抽查阶段(2024年)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建立多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对全县中医药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研究拟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对照标准,抓好落实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评审验收标准,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做好任务分解,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对已达标的项目要巩固提高;对接近达标的项目要抓紧完善;对尚未达标的项目,按照责任分工,逐项落实。

(三)协调联动,注重实效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主动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把握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示范县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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