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双随机、—公开”信息公示(2020.9.15--2020.9.28)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西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序号 |
被监督单位名称 |
国抽 |
省抽 |
未发现问题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行政处罚 |
无法联系 |
1 |
西平县重渠乡宁宁奶粉专卖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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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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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平县重渠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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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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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在“国抽”“省抽”选项中打“√”,在“未发现问题和发现问题已责令更改”选项中打“√”,“行政处罚”选项中标明处罚内容,“无法联系”选项中写明原因。
2.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