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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17]
 
关于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3 浏览次数: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努力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消防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多次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强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深化落实部门行业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县卫计、教体、商务、民政、文广新局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公共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5个专项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二)公共消防设施得到不断完善。县政府加大消防投入,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县共新建市政消火栓38,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530多个。物质储备库及产业聚集区消防站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新增消防车辆2台、各类消防装备器材100余件(套)。权寨、出山等乡镇建成一级专职消防队。

(三)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不断夯实。各级不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基层消防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全县21个乡镇明确了消防专管员、284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了消防安全“一长三员”(网格长、监督员、协管员、联络员),全面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高危场所监管,大力推行消防控制室“一卡两证”(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责任卡、检测合格证和控制室值班人员资格证)制度,深入推进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六加一”工作,全面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公安局依托“一村一警”工作机制,明确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消防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五项制度”(量化检查、工作例会、宣传教育、责任告知、指导服务),切实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延伸到最基层。

(四)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全县持续改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通过集中约谈、媒体曝光、综合治理等方式,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居民楼院、沿街门店开展整治。2016年,全县共检查各类社会单位(场所)2665家次,检查发现火灾隐患535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32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255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2份,临时查封58家,责令“三停”40家,罚款81.55万元,行政拘留29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16场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8万余份。对全县60个重点单位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开展“六熟悉”训练 200 余次。全年共接警出动282起,出动车辆446辆次,其中火灾212起,抢险救援70起,抢救被困人员16人。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没有一起因火灾救援不力引起的上访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多数乡镇、行业系统消防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业务不精,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出现空转现象。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投入。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缺项较多,老旧城区市政消火栓损坏较多;多数乡镇尚未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伍,已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的乡镇未能按照要求接警值勤,未纳入消防指挥体系统一调度,形同虚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多数乡镇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尚未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等,火灾防控能力依然薄弱。

(三)行业主体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火灾隐患存量难减、增量难控,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突出。部分部门行业系统尚未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未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审批源头把关不严,“未批先建、未验先用”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落实不到位。一些歌舞娱乐场所、幼儿园、养老机构、集贸市场、黑加油站(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给消防安全留下巨大隐患。一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标准不高、不彻底。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延伸。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消防宣传培训存在死角,居民住宅、农村火灾还多发、高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亟待提高;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未主动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定,工作流于形式,宣传手段和措施相对单一,消防安全培训仍然存在盲区;一些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乡镇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培训还不到位,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开展防火巡查、组织宣传教育的需求。

(五)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和群众消防法律法规观念淡薄,如建筑工程场所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的现象较为突出;部分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多数单位火灾隐患反弹、久拖不改等现象屡禁不止;相当一部分群众缺乏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掌握不够。

三、下步工作要求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坚持防消结合、依法管控,深化消防责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防控火灾能力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取得新突破打下坚实基础。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实体化运行防火安全委员会,逐级建立完善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的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能纳入基层安全生产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

(二)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要紧盯火灾危险性大的社会单位和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顽症。要结合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要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开展常态化消防常识宣传,曝光火灾隐患。组织群众开展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技能训练,加强老、幼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预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积极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20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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